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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专项规范发布,废止118项现行强制性条文
公司动态   2022 / 12 / 30

2021年10月1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法》《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室外环境噪声控制标准》代替现行的《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法》《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室外环境噪声控制标准》3项建设工程施工专项规范,并予发布,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是国家发展建设的基础和前提,是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大事。近年来,随着建筑业蓬勃发展,各类风险问题日益突出,尤其表现在一些施工现场的空气质量、噪声污染(特别是夜间噪声污染)等问题上。

2021年6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通知》(建城〔2021〕45号)要求:“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建立健全城市黑臭水体长效管理机制”。

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开展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专项整治。经过三年努力,目前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2021年底,全国累计排查建成城市黑臭水体3.15万个、面积约1614万平方米(不含水域面积)、长度5481千米、面积约5.87万平方公里;累计排查城镇在建项目6.6万个(不含水域面积)、总建筑面积约10.15亿平方米。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废止部分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规定和规范条文,废止118项现行强制性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