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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安州区桑枣镇黄羊村14组(原五福村8组)大河坝堆料场地块一处的砂石资源
公司动态   2022 / 01 / 28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22年1月28日10:00开始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拍卖标的

绵阳市安州区桑枣镇黄羊村14组(原五福村8组)大河坝堆料场地块一处的砂石资源,测绘方量91212.28m³,竞买保证金125万元,起拍价为37.94元/m³。标的拍卖成交价含4.5%的资源税及13%的增值税。

特别说明:

(1)竞买人应自行查验以上标的数量、品质等情况,拍卖人告知或提供的有关信息,并不意味对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任何保证责任,竞买人有义务对其了解及核查的信息负责,并承担标的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2)以上砂石拍卖以标的现状为准,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情况已作充分披露和展示,拍卖成交后标的测绘方量不作调整,竞买人须自行实地查勘标的,竞买人办理完毕竞买报名手续,视为已实地查勘并认可和接受标的现状和瑕疵,不得以标的种类、品质、数量存在的差异或其他瑕疵或有重大误解等提出异议或反悔,否则将视作违约,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支付测绘费用4900元。

(4)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完成标的提取,若超期未转运完毕标的,视为买受人自动放弃该标的所有权,委托人有权收回堆场另行安排使用。堆场仅用于临时堆放买受人竞得标的,买受人不得在标的所属的堆场现场进行筛分、加工活动。买受人必须严格按照委托人指定范围进行转运,不得擅自转运非拍卖范围内资产,否则委托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买受人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均不予退还,交由委托人处置,且委托人有权要求买受人赔偿并追究买受人相关责任。

(5)买受人须自行协调拉运路线,如因买受人原因不能实施拉运和施工而引起的任何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和损失。

(6)拍卖成交后,涉及货物运输的,买受人须严格按照《绵阳市安州区矿产砂石资源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及《绵阳市安州区矿产砂石资源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并遵照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有关超限超载管理方面的要求,运输路线路过绵阳市安州区超限超载临时执法监测点所需的《绵阳市安州区砂石、矿产品承运单》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与委托人及拍卖人无关。

(7)拍卖成交后,以上标的的装卸、提取、运输、保管、保险、安全防护、灭失等事项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买受人接收、提运标的时,应做好风险防范措施,若发生安全事故、财产损失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8)买受人提取以上标的时,须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环境保护措施。运输车辆应严格按照环保、交通、公安等部门的要求运输,对运输道路进行必要的维护、清扫、洒水等降低扬尘措施。道路扬尘须及时清理,不得引起当地群众意见。

(9)买受人在以上标的转运过程中,须符合其他第三方的规定和要求,若违反相关规定,导致第三方损失的,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

2、竞买报名

(1)竞买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2)竞买人应将相应竞买保证金付至指定账户(户名:绵阳旗标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园支行;账号:88070110475351817;保证金以报名截止时间前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公章等,于2022年1月27日16:00前到本公司办理竞买报名手续,领取拍卖文件。

3自即日起标的在其堆放地公开展示。与标的拍卖有关事项的咨询,请详询本公司。

联系电话:张先生15328232788 400-188-5211

公司地址: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中段74号5楼


绵阳旗标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0日